有些耍“聰明”的駕駛人,在自己愛車號牌上玩起了小把戲:貼個膜、改個數、換個字等,方式五花八門,自以為變個臉就能“天衣無縫”。 日前,交警三大隊查獲一輛使用變造機動車號牌的小轎車。
當日13時36分許,一男子駕駛一輛牌號為鄂S800*6的白色長安牌小型普通客車,行駛至迎賓大道府河橋路段時,被電子警察預警,該車明顯與登記車輛不符,存在套牌或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嫌疑。
經查,該號牌真實車型為灰色五菱牌小型面包車,其駕駛員陳某(隨縣草店鎮人),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真實號牌為鄂S800*1。民警固定證據后,通知車主前來大隊接受調查。當民警問其:知道你涉嫌什么違法行為了嗎?陳某低下頭,承認了自己為了逃避交通違法將車牌上數字1變造成數字6的違法事實,并當著民警的面承認了自己的錯誤,表示愿意接受處罰。
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民警依法對陳某使用偽造、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給予記12分,罰款5000元,并處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。
偽造、變造機動車號牌后,大多數駕駛員就心存僥幸,不按規定行車,交通違法行為突出,易引發交通事故,一旦發生交通事故,無法通過保險正常理賠,造成交通事故肇事逃逸,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帶來隱患。因此,交警部門對涉牌涉證違法一直保持從嚴整治的態勢。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,切勿投機取巧耍小聰明,在“完美”的小把戲,也逃不過警察的眼睛,最終落個得不償失。
(來源:湖北隨州交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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